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
1. 执行人员 :
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由公安机关组织,由具备现场勘验检查资格的侦查人员执行。
在必要时,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勘验检查。
2. 现场保护 :
发案地派出所、巡警等部门应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,控制犯罪嫌疑人,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。
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到达现场时,应持有《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》。
3. 勘验检查任务 :
勘验检查的任务是发现、固定、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、物证及其他信息,存储现场信息资料,判断案件性质,分析犯罪过程,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,为侦查破案、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。
4. 工作原则 :
勘验检查工作应遵循依法、安全、及时、客观、全面、细致的原则。
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安全,尽量减少财产损失。
5. 现场访问与搜索 :
包括现场保护、实地勘验检查、现场访问、现场搜索与追踪、侦查实验、现场分析、现场处理、现场复验与复查等内容。
6. 保密规定 :
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擅自发布刑事案件现场有关情况,泄露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。
7. 协助与配合 :
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的勘验工作,接到通知后应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,并配合完成勘验任务。
以上规则是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障侦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的具体顺序是什么?
现场勘验检查中应注意哪些细节?
《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》如何获取?